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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.12.12
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訂於114年12月11日至22日期間辦理「產業創新條例租稅優惠修法重點暨申請程序宣導說明會」
(1)為協助產業數位與低碳雙軸轉型,及加大投資新創事業力道,
產業創新條例(下稱產創條例)第10條之1、第23條之1及第2
3條之2修正案於本年5月7日公布施行,除放寬租稅優惠適用範圍
,並追溯自本年1月1日起適用。其後經濟部與財政部會同修正前開
子法,第23條之1子法於11月20日發布,第10條之1及第2
3條之2子法於11月27日發布,明定相關申請適用規範,
引導產業轉型升級與增加新創募資機會。
(2)此外,產創條例第10條研發投資抵減自99年1月1日起施
行迄今,即將邁入第17年,該條文一直是鼓勵業者投入創新研發、
提升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基石。考量研發是產業發展的關鍵角色,爰併
同宣導說明。
(3)為協助業者充分瞭解法規內容、適用範疇及申請程序,並因應
租稅優惠申辦期間將屆(營所稅申報季),特規劃「修法重點」及「
申請程序」2大主題,於臺北、臺中、臺南及高雄辦理宣導說明會,
邀請產業界共襄盛舉。
(4)相關訊息已同步刊登於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活動報報網
站(
https://ipd.nat.gov.tw/idaevent/Home)及智機與5G系統與資安AI產品或
服務及節能減碳投資抵減申辦系統網站>最新消息(
https://www.idbtax.org.tw)
並請出席人員於該場次前3天完成線上報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