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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.08.10 環境部於115年7月至12月間執行空氣污染物監(檢)測作業

說明:

一、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115年8月5日經園南環字第1150004637號函。

二、為掌握全國各園區周邊空氣品質狀況,環境部預計於本(115)年7月至12月間,派員前往園區執行空氣污染物監(檢)測作業,倘依監(檢)測結果發現有特定空氣污染物種有偏高情形,將啟動溯源並至相關工廠進行稽(巡)查或輔導。

三、請貴公司加強對空氣污染防制之檢查、維修及更新等維護措施,並維持製程穩定操作,避免因設備故障或操作不當造成排放空氣污染物至環境中,影響周邊區域民眾。